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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財富管家
5月的報稅月已近入尾聲,今年因為疫情而再度延長報稅到6月30日,讓原本稅官們的查稅節奏又多了1個月的時間準備!
報稅的終點就是查稅的起點,當稅官們陸續收到納稅人上傳的資料,你會不會好奇他們真的會查嗎?誰又是查稅的VIP呢?另外國稅局是如何選案?
納稅人一定要知道的事
A、首先報完稅國稅局可以查幾年?你的申報資料要保存多久?
查稅的時間在稅法上我們稱為「核課期間」,也就是稅捐稽徵機關行使核課權的期間。在核課期間內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核到漏稅額,就會依法補稅或並予處罰;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以後不得再補稅處罰。
【稅捐稽徵法第21條】
所以當你上傳申報書的那天起算5年,就是稅官們開始倒數查稅5年的起點!
B、查到逃漏稅會罰嗎?
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加重逃漏稅罰金從從舊法的新台幣6萬元以下,提高到1000萬元以下,並增訂逃漏稅達一定金額者,最高可處1億元以下罰金。逃漏稅不但要補稅還會有加罰呦!
如果你已經依法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應課稅的所得額,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納稅義務人除須補繳稅款外,還將被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國稅局不會告訴你的事
A、查稅案件怎麼選?
每一年600多萬件綜所稅申報案件,國稅局怎麼選案查稅?光一個稽徵所的稅務員,平均一年查核的案件就超過8000件,少數用人工選案調查,大部分則都靠電腦自動交查。基本上,只要納稅人填入的申報資料跟國稅局資料庫中掌握相關資料不一致,系統就會顯示出來,接下來逕會進入人工查核階段!
另外除例行申報查核外,國稅局查稅也分為專案查核及滾動式選案兩種,專案查核對象每年都不同,像近期的重點是不動產的紅單交易、預售屋交易、囤房大戶租金收入的查稅,去年10月國稅局啟動「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專案查核,首要對象是針對持有1,703位持有非自住房屋十戶以上者(囤房大戶)要求申報租賃所得或說明原因,目前有上百人已補繳稅款。近期也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五戶以上者約7,700人採選案查核並輔導課稅,針對金流往來頻繁、疑似租賃收入情況要求說明,若確定為漏報租賃收入將補稅。
B、綜所稅熱門四大查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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