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最大的話題之一就是藝人陳庭妮父親遭管收一案,據媒體的報導,陳庭妮的父親在擔任肉品公司負責人的期間,明知公司還在欠稅卻故意不繳稅,反而在95年將公司117多萬的餘盈餘分配給股東,隔年提領93萬餘元的存款後,再將高達1582萬餘元的貨款匯到紐西蘭、澳洲的銀行帳戶,就是遲遲不繳納欠稅。

不僅如此,陳庭妮的父親又接手另一食品公司,將公司的機械設備、冷凍倉儲等器具出售,「清空」該食品公司後脫產,最終領了320萬元後神隱。

陳庭妮的父親後來在101年重操舊業,再度經營冷凍食品批發業,但原先公司的欠稅418萬多仍未償還,25日遭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移送法辦,法院裁定管收,31日下午,陳庭妮與家人已繳清款項,其父親結束這7天的牢獄生活。

除了陳庭妮父親之外,大S與韓國歌手「酷龍」具俊曄再婚後,前夫汪小菲拒絕依協議支付750萬生活費,大S以當初的調解筆錄為據聲請強制執行獲准,汪小菲不服對大S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大S實報實銷的款項,已經超過每個月約定的定額款,他已經溢付,並未積欠,但法官認為這兩筆款項各自獨立,當時也沒約定能夠互相抵用,因此判汪小菲敗訴。

稅局查核的對象

我想您一定會好奇,為何稅局會發現有欠稅呢?查稅的目標在哪呢?

主要對象大致可分為三大類:

第一種是有關房地產:例如房屋或土地移轉屬於25歲以下的子女,或二等親以內的財產移轉買賣、三角移轉、全年度財富增減達10%以上、繼承或受贈農地、土地徵收取得補償金等,像是去年展開的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專案查核,查出中部一位名醫手上持有91戶房屋且坐落於一中商圈,堪稱超級包租公,該醫生近四年合計漏報近千萬元租金,依租賃所得費用率與綜所稅率估算後,需補繳212萬元所得稅款。

第二種為特定相關人:像是特定人士或知名演藝人員、未滿25歲,但在金融機構存款超過500 萬元,25歲以上到30歲之間存款金額超過千萬者。無薪資所得,但擁有數十萬元以上利息所得者、無固定收入,但擁有三棟以上房屋者,近期稅局查到北市A先生要把1億元股票過戶給子女B、又想規避贈與稅,因此採用交叉買賣方式,A先把股票賣給姪子C,由C繳納證交稅30萬元,接著C再把股票轉賣給B,由B繳納證交稅,為四等親買賣。不過,國稅局系統認定B明明積蓄不到千萬元卻能獲得上億元股票,列為有疑慮案件,成功破解「假買賣真傳承」交叉交易案例。

最後則是金流相關,若個人帳戶短期內,以連續用現金方式提領或存款、購買外幣,轉匯到其子女在國外的銀行帳戶、OBU匯款DBU的往來一定金額以上等都成為,像是南區國稅局某位愛子心切的爸爸將70萬美元(約新台幣近1,950萬元)轉匯至兒子設於國外的銀行帳戶,因金額龐大,研判不是支付子女生活費、教育費或醫藥費等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使用,經深入追查,國稅局發現民眾的匯款用途是供孩子在國外購置不動產,因他並未申報繳納贈與稅,要求補稅並加處罰鍰360餘萬元。

此外國稅局為了因應時的潮流,除了要看直播YouTube還要聽Podcast,利用AI機器人,透過頻道流量、網友留言,再加上政府的財稅資料、戶政資料、車籍資料等資訊比對,再透過數據分析查稅,就能順藤摸瓜,找出潛在的逃漏稅。

財政部估算,疫情衝擊下台灣網紅、直播主的市場規模逆勢成長高達250億台幣,光是營業稅就有12.5億,隨著台灣進入「大數據追稅時代」,不論是企業或個人逃漏稅都將無所遁形。

本週享稅專題,謝謝您的收聽,我們下週五享稅專題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