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在近日宣布了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
一年金額總計是 18.2 萬元
這比去年增加了 7000 元
增幅創下了歷年來新高
明年在報稅就有不少人能受惠
這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是什麼呢?
它是政府為了保障人民生活
因而設下的一個「不可課稅標準」
在每戶申報時,將這個金額乘以每戶人數
如果高於可減免稅額+扣除額
那麼多出來的這筆費用
便可以在綜合所得中減除
這個金額是在納保法中被明令規定的~
目的是讓人人都能兼顧基本生活品質
讓收入較低的家庭不會因繳稅造成負擔
也就是說,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設定得愈高
對於中低收入戶也愈加有利
這個費用的誕生
是依據前年全國所得的中位數
再乘以 60% 所計算出來
像 2019 年的所得中位數是 30 萬 2887 元
乘以 60% 後,便會計算出 18.2 萬的數字
根據財政部統計
明年共有 205 萬戶能因而受惠
多出了 27 萬戶能享受到減免
整體減稅利益甚至高達了 96.57 億元呢!
雖然省下的稅款,以一戶來說可能只有千元左右
但對於清貧家庭來說卻是一大福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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