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太M了吧~
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資料顯示,2019年全台家庭所得前20%的家庭,所得是後20%的家庭的6.1倍,是近七年來最高。
意思就是說,人家賺一個月你要賺半年多……?這就是貧富差距呀!
但主計處也表示,若是看前1%有錢人的所得占比,台灣還是比其他國家好得多唷^^
台灣前1%有錢人的所得,「只」佔了全國的10.68%呢!
那其他國家是多誇張?
大概是這樣子的:
日本10.44%
南韓12.16%
新加坡14.02%
美國20.52%
哦!這個意思是說,我們的有錢人沒有別的國家的有錢人那麼有錢就對了⋯⋯阿是干我什麼事@@
那當小編沒說,來說個跟大家有關的。
依照剛公布的去年家庭收支調查,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0.3萬元,以六成來計算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大概是18.2萬元。
這次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一次增加了七千元,創下了最高調幅的紀錄。
也就是說,我可能薪水沒有真的增加,但是在明年報稅的時候,有機會扣除的繳稅額又增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