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是每一位勞工都關心的事,雖然勞退新制已經實施很多年了,但還有許多人適用勞退舊制,所以舊制相關權益也要了解哦!

舊制勞退採確定給付制,雇主每個月提撥總薪資的2%~15%到台灣銀行退休準備金帳戶,舊制跟新制最大的差異:舊制勞退金屬於雇主本身,且勞工需要在同一家公司做滿15年且年滿55歲、做滿25年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才能領到退休金。

▶勞退舊制

勞退舊制的退休規定分為2種,「自請退休」由勞工主動提出和「強制退休」由雇主提出。不管是哪一種,雇主都必須給付舊制退休金,特別是強制退休,雇主不能只用發資遣費打發勞工。

*民國94年7月1日勞退新制實施後,當時繼續留在原公司任職,並且選擇舊制,即適用勞退舊制。

▶舊制勞退金提撥情況&請領資格

勞退舊制退休金能不能領到,最關鍵的就是沒有換工作,只要在一家公司待滿25年,或是滿15年、年齡滿55歲都可以請領舊制退休金。

很多人以為實施勞退新制後就沒有舊制,實際上,留在原公司的勞工即使選擇新制,舊制年資也會保留,只要符合退休條件,既可以領新制也可以領舊制的退休金哦!

退休權益自己顧,別忘了還有這筆退休金可以領啊~~